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月21日讯(记者朱国旺杨奇奇)1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对广东千叶惠化妆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在物料与产品方面存在原料采购记录不规范,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未按生产工艺进行配制等问题。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据了解,2018年12月12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广东省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8年第100期)广东千叶惠化妆品有限公司》曾发现一系列问题,包括质量管理存在问题,产品生产记录不规范;企业检验记录标识信息不全;企业生产车间洁净区监测方法不规范;企业乳化设备清洁消毒、生产前检查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据天眼查,广东千叶惠化妆品有限公司还曾因侵害外观设计专利被株式会社爱茉莉太平洋起诉,法院裁决该公司立即停止销售这一专利包装产品并赔偿株式会社爱茉莉太平洋损失。
事实上,广东千叶惠化妆品有限公司还曾多次因为化妆品不合格被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2016月7月1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3批次防晒类化妆品抽检不合格产品,其中广东千叶惠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韩后清透倍护防晒乳液spf30pa++被检出水杨酸乙基己酯。据了解,水杨酸乙基己酯是化妆品中限用防晒剂,《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其在化妆品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分别为5%,而本次抽检中该企业生产的1批次韩后清透倍护防晒乳液spf30pa++的水杨酸乙基己酯高达9.8%,几乎是标准规定额的两倍。此外,经标称委托方和生产企业核实,该产品涉嫌假冒产品。
2016年8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开展的化妆品监督抽查中,广东千叶惠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云冰川娇宠防晒乳霜、韩后清透倍护防晒乳液、韩后轻盈优护防晒乳等4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韩后轻盈优护防晒乳没有检测到产品批件或标签标识中标明的防晒剂。
2016年9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79批次防晒化妆品,广东千叶惠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云冰川娇宠防晒乳霜等2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是防晒类化妆品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
2018年12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60批次祛斑类化妆品不合格》中,广东千叶惠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韩后雪玲珑净白精纯素”,因被检测出《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禁用的倍他米松和倍他米松戊酸酯两种糖皮质激素而不合格。据了解,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产生黑斑、萎缩变薄等后果,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皮炎等问题。
广东千叶惠化妆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销售化妆品,曾是韩后化妆品的代工厂,目前是诗漫丹、九美子、肽能等化妆品品牌的代工厂。